"欲望凝视"的语境特征

 · a_puffer

凝视即冒犯,凝视即猥亵。

在中文语境下的女权主义话语中,对于"欲望凝视"的批判正逐渐成为用以描述男权压迫和物化女性的一种常见视角,看一眼就构成民事侵权,多看两眼即主观上的强奸意图——这种指控诉诸于个案有一定合理性,但指向社会文化时就显得匪夷所思。

"欲望凝视"要成为一个普遍的侵权行为方式,甚至构成犯罪,必须在法理上论证"女性会因男性凝视而受到精神伤害"这一前提为普遍的客观现象——随之而来的悖论是,如果假设这一前提为真,那么对"女性"最好的保护应当是原教旨主义沙里亚法式的、覆盖全身的黑色头巾,同时所有女性都不应当参与"多性别"的公共活动,而毫无疑问第一个跳起来反对这种法律的也会是"每天遭遇男性凝视"的各类女性,从餐厅女服务生到女明星,等等。

"凝视"侵权乃至"凝视"入罪的问题在于,面向绝大多数男性的、杀人诛心式的预设道德立场不仅缺乏普遍的"常识正义",也缺乏事实上的文化基础和"主体适格",孔子再怎么热爱说教,也只是劝诫"非礼勿视",而非非女勿视——何况对于现代女性而言,"凝视"行为同样高度相关于"自我实现"的个体化价值追求,这意味着"凝视主体"的欲望不仅可能来自男性,也完全可能来自其他女性或者更重要的"自我"。

但现代社会,个体又必须是脆弱的,只有无知脆弱的个体("女孩")才必然需要伟大团结的集体("女权主义者"),女权主义作为一种社群驱动的普遍"立法诉求",其叙事话语必然会以放大个体苦难以彰显"集体价值"(互助行为)为基本特征,这并非女权专利,事实上这也是大多数以"共同信念"为核心的社会团体(典型如宗教或者政党)的基本语境构造逻辑——不断构建"个案"化的悲惨遭遇,以满足呼应集体价值的叙事需求,比如以"白毛女"为符号的新旧社会宣传。

最终这会带来"欲望凝视"引发的类似问题,即集体之中的个体自身不再具备"主体价值权利",女性不能凝视女性自身,因为在女权语境下这么做迎合了"男性欲望",类似白毛女没有任何机会说"新社会不好"——个体价值的消融意味着"个体脆弱"和"集体强大"的必然,反对迫害的诉求要么成为了另一种迫害形式,要么成为了某种滑稽的"道德私刑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