邪教的基本特征

 · a_puffer

在宪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(freedom of worship)的前提下,认定邪教事实上是一个很不容易的事情,敛财、骗色、传播反科学教义,这些都是看起来像邪教但是实际上很难用以认定的行为特征(比如敛财完全可以被认为是教徒自愿捐献),一般来说"邪教"之邪有那么几个明显的地方:

  • 宗教领袖自称"神",所谓在世称神,一言一行都是绝对真理,这是个普遍现象,但单纯的在世称神不能作为认定标准
  • 大量使用精神药物影响个体行为,大麻LSD一类精神药物自古以来就和宗教仪式活动有着密切关系,但滥用强效致幻剂/兴奋剂是绝大多数主流宗教反对的,比如伊斯兰教直接禁酒
  • 仪式化的集体自杀行为,这区别于"十字军东征""圣战"一类宗教化战争行为,也不同于宗教极端主义主导的恐怖袭击——重点在于"自杀行为"的仪式导向,一方面是教义中主张完全放弃世俗生活,同时有领袖带领/监督此类仪式,通常来说这是一个绝对标准
  • (其他想到再补充)

所以藏传佛教虽然作恶多端,教义也充斥着原始部落式的血腥愚昧,但在充分保障信仰自由的前提下,藏传密宗是难以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"邪教"的,甚至达赖喇嘛等还把自己包装成了宗教迫害受害人,虽然观感恶劣,但其"邪教"之名仍然属于证据不足难以罪成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