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用的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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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语中有体言和用言的对立,这是日语不同于中文/汉语比较根本的地方之一,即作为黏着语的词形元素,语词需要从词根的体走向不同时态语气中的活用变格,体言相对稳定,用言则随着语境和意向而不断按规则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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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体与用的对立是中日相通的,甚至是几乎完全一致的,中文语境下的体用对立,最典型的当然是洋务运动的口号,所谓"中体西用"的方法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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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用的辩证对立,在思想源头上接近于内圣外王、名实之辩,是基本的形而上认知元素,延伸到文化与社会的层次,就是各种阴阳、左右、亲疏对称;但根本上来说,日语的活用规则是从音韵的变化而来,而汉语的辩证法则是基于汉字的结构,是纯粹视觉上的认识论结果——这也是日本文化中少有纯粹的唯心/唯识符号的原因之一,汉语能以非常简洁的字形表现这种对立,在引入汉字之前就长期存在的日语是无法做到的,因为没有了声音就完全没有了活用的标记,词语意象的结构就无从谈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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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对立在近现代的法权体系中仍然存在,立法权为体,行政权为用,或者应该反过来?"府相之争"是"中体西用"的精神延续,也是近现代东亚挥之不去的"(法权)观念的幽灵";日本的历史,从脱亚入欧到君主立宪,再到全民争论不休的皇室典范修法,这个过程中国与民、神与人、族群与个体,孰为体孰为用,实际上是暧昧不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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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用的法权观念,也表现在民法中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分——进而又有产权理论中不动产产权的创造性反动: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体用对立(而非分离),这是集体土地产权结构重构(即70年产权期限)的法理根源,但与其说这是法权观念的"体用-应用",不如说是"普天之下莫非王土"的现代注解。